1.关于对房屋与建筑物的补偿费用,其衡量的基准乃是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时的市场价格水平。
2.对于土地这部分的补偿费用,我们会进行相关评估。
3.在商铺搬迁过程中,将会涉及到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相关补偿费用。
4.如果因搬迁导致商铺无法继续营业,那么将产生停产停业的损失,对此类损失我们也将给予相应补偿金额。
5.对于商铺中所使用的设备和设施,我们同样会进行全面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赔偿金。
6.此外,还包括了员工遣散及安置所需支出的各项费用,如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或者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