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通过运用间接证据,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最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此问题。
以下是可能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据:
首先,关于借款事实的证据方面:
你需要提供当时将款项出借给特定对象的直接证据,例如银行的转账记录;
当然如果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那就得提供从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或者是现场证人的证言等等。
其次,在主张债权的证据方面:
你需要收集曾经向借款人提出过还款请求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承诺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来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催讨欠款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