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描述交通事故时,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各方应负之责。
遭遇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当事人对事故所起之影响及过失之严重程度,在十日之内作出责任认定书。
唯有借助于此份责任认定书,方能为后续民事赔偿责任的分配奠定坚实基础。
所谓“车祸”,即指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之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人体伤害乃至财产损失之事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