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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若您希望提起医疗事故鉴定诉讼,则可直接同所在地相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对接。
依照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纠纷争议的当事人提交的关于解决医疗纠纷争议的申请之后,如果发现有必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他们将依法将这一事项移交给专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学会,以由其负责组织相关鉴定工作的实施与操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新修订: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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