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妨碍信用卡管理行为的刑罚,我们通常会进行如下处理:
违反规定持有、运输、出售或使用信用卡者,我们会判定他们三年内立即执行或拘役,同时会对其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内的罚款;
如果涉及到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2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