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相关规定,对于
刑事案件的
刑事拘留追诉期有着明确的法律标准。
具体而言,当法定最高
刑罚在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时,其刑事拘留
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如果
犯罪行为在五年后仍未
被起诉或发现,将不再追究其
刑事责任。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则需要等待十年才能超过此期限,也就是说,在此十年内未被
提出诉讼的罪犯才可能被免于
追责。
至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则需等待十五年才能免除追诉。
而被判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的罪犯,则需要等待二十年时间,达到这一期限后便不能再提
起诉讼追究其罪责。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