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当借款合同对于利息支付事宜未作出明确约定时,应被理解为双方并无利息支付义务;
若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支付的约定含糊不清,无法通过当事人进行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明确,则依据当地惯例以及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来界定实际利息额度。
针对自然人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在此情况下通常默认为无需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