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随带附加期限。
附期限的合同,即为将未来特定日期作为合同的具体条款,当该日期来临之时,合同的效力便会开始生效或相应地终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允许附期限,但依其性质特殊而不宜设定期限者,则不在此限。
对于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自所附期限届至之日起正式生效。
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则自所附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