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离婚所需筹备材料以及整个流程所需的时间长度,目前并没有具体且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离婚案件在通常情况下需在法院接受立案之后的3至6个月之内进行审查和裁决。
在此过程中,为了确保起诉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应及真实的证明材料与文书,法院方可依法予以受理。
此外,只有在确认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严重破裂,无法挽回的前提之下,法院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离婚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
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书;
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等;
如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同时提供此前法院针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所出具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另外,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例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申请人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但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则不受此限制。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的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的,法院将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
然而,当涉及到的财产处理金额超过1万元时,法院将额外征收1%的诉讼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