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递交诉状之后,若诉状中涉及的债权金额低于一万元人民币,则需缴纳的受理费用为五十元;
同时,如果原告掌握了债务方的固定住所和有效联系方式,那么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处理。
然而,在此之前,原告务必要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
待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被告前来应诉。
若公告期限届满时,被告仍未出庭应诉,法院将会对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有权提出申请,而法院也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拍卖债务方的资产或者财产来实现清偿目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