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用"借刀杀人"这个成语来形容利用他人之手作出有害于某人的行为。
然而,当涉及到指示谋杀未遂事件时,尽管并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其性质却与故意杀人的实施者构成了共同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应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由于存在杀人未遂这一情节,因此在量刑上可以考虑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至于指使者,他们在此类杀人案件中扮演着教唆犯的角色,同样需要根据其在整个案件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具体的量刑评估。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