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我们需要根据其所涉及到的
诈骗金额来确定相应的
刑事责任和
处罚措施。
具体而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行为,并且将面临相应的
法律制裁:
首先是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即
数额较大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会被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其次是诈骗金额更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最后是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在这些情况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二)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三)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
透支信用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