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行为人故意违反国家法律规范,对他人实施非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事惩罚。
若涉及到
暴力乃至
侮辱性质的行为,应当依此从重予以审判。
如果
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程度达到
重伤标准,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罚;
如果因此而造成他
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需要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
刑责。
其次,
非法拘禁作为一种严重的
犯罪手段,具体表现为用
拘留、监禁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关押。
这种
违法行径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共权利,威胁到了
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