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四个要素,我们可以判断是否构成
高利转贷罪:
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于信贷资金的发放以及利率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行;
其次,在客观方面,其行为表现形式为将获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高利息贷款给他人并从中谋求利益,且其数额必须达到较大标准;
再次,
犯罪主体应为借贷方的
借款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种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其目的必须是为了通过高利转贷来获取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