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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有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若夫妻中有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则仍然享有离婚的权利。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间歇性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若其在意识清醒状态下,即可按照相关程序与另一半协商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而对于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他们仅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由法院在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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