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作为原告向法庭提起了
离婚诉讼,那么在正式开庭之前,法院将会首先通知女方相关事宜。
当原告成功地提交
诉讼申请并得到法院的接受和
立案之后,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有义务在开庭日期预定的前三天内,通知到所有的
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有关开庭事宜。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是案件将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审理,法院还需依法履行公告职责,公布原告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姓名、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