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儿子并无义务为其父辈所欠下的债务进行偿还。
父亲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有资格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他的子女并无义务代其履行这一责任。
换言之,父亲所欠下的债务应由其本人负责清偿,且其子女并无此项偿还义务。
然而,若父亲不幸离世,其子嗣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在此情况下,儿子便需以继承所得的遗产价值为上限,对父亲的债务承担起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