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管理与规制乃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两大部门之责任所在。
其中,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肩负起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之重任,力求建构一套完善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以及违法用地查处等多元管理制度;
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宅基地用地标准,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引导宅基地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发挥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的最大潜力。
而自然资源部门则以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与规划许可为其核心职责,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的系统性视角,科学谋划宅基地用地规模与布局架构,精准响应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严格遵照法律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及规划许可等关键事务。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