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双方在持续存在的婚姻关系中承继了其父母的房产,并且在父母亲的遗嘱或遗赠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该房产仅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部分房产便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作为遗产的继承人,父母亲在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明确表示该房产仅由他们的子女单独继承,那么这部分房产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应被视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这部分房产将不会被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围内,仍然会保留在继承人的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