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夺
子女抚养权争诉中,以下几个方面需引起重视: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儿而言,通常情况下,应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其次,对于大于两周岁的儿童,
抚养权的归属应由父母双方进行充分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
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作出裁决;
再者,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在决定
抚养权归属时,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最后,还需要关注其他可能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