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处在于,无论夫妻间长期处于何种程度的
分居状态,都不能依此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
在现行
法规中,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合而引发的分居期限达到或超过两年后,方可通过申请诉诸法院来寻求
离婚解决途径。
然而,这种情况下的法定前提条件是矛盾冲突须源自情感因素,具体表现在双方需确有
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分居至少达到两年之久,且法院方能据此作出离婚判决。
其次,关于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通常需要由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