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朋友间借贷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之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这种情况并不属于违反法规的行为。
然而,若在借款(或欠款)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欺瞒、诈骗意图,且当事人本身就没有打算偿还这笔款项,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诈骗罪需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该罪的实施者。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同时还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不良动机。
再次,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诈骗罪的行为人通常会采用欺诈手段来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