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决定是否接受房屋拆迁补偿,我们需要考虑被拆迁人的具体情况和拆迁政策。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款,拆迁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货币补偿、实物安置以及货币与实物相结合的置换方式。
如果拆迁政策允许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中任何一种补偿方式,那么您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做出决策。
例如,若您原有的房产价值较高,而拆迁方提供的一至两套房产价值无法弥补损失,此时,拆迁方往往会额外支付现金作为补偿。
反之,如果拆迁政策明确规定只能采用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中的某一种方式,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现金补偿,或者仅能得到货币补偿而无实物分配。
无论如何,拆迁补偿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如发现拆迁方存在侵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一般而言,拆迁过程中都会为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安置住房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