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
夫妻离婚之际,已取得贷款并正在偿还中的房产将根据相应比例进行
财产分配。
二、对于尚未结清的房贷
债务部分,需要双方
当事人共同承担相应还款责任。
三、如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了书面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独自进行偿还。
然而,若某一方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支付
购房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提
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在此情况下,未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在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履行
房屋贷款偿还义务之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所垫付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