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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亲生儿子的关系能解除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父亲与亲生之子之间的血缘纽带是无法轻易割舍的。
在法律层面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无论是否存在婚姻关系,都不受影响。
唯一能够导致这种关系终结的情况,便是其中一方的离世。
离婚之后,子女跟随任何一方生活,他们仍然享有作为父母双方孩子的身份。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教育和保护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依据我国于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的明确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依然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若子女年龄未满两周岁,则应优先考虑由母亲进行直接抚养;
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
至于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者,应当充分尊重并考虑其个人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新修订: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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