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
信用卡进行消费时,除了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之外,若未能按期偿还欠款,则须承担高额的
滞纳金以及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而如果存在恶意透支行为,甚至可能被认定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其次,对于持卡人来说,其若是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擅自超出规定额度或规定期限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发出两次
催收通知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那么便可视为恶意透支,进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