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如若不慎丢失,机动车驾驶员务必遵循相关法规向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颁发地或初次颁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进行补领申请。
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机动车驾驶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关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详细书面声明。
只要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管理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为机动车驾驶员补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