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的不当竞争行为主要呈现以下几种形式:
混淆行为、不实宣传、侵犯商业机密、
商业贿赂以及恶意低价倾销等。
关于这类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当竞争行为通常被定义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违反相关
法规条例,严重干扰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对其他参与者或者广大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侵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