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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构成特别防卫

构成特殊防卫情形须满足如下三大要素:
首先需面临严重的暴力犯罪行径,且此种暴力犯罪活动正在持续进行;
其次,客观现实中确实存在严重威胁到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最后,防卫措施必须针对具体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
若在满足上述所有三项要求的前提下,防卫人出于自卫需要,导致不法侵害者受到伤害甚至死亡,即便其防卫手段在表面上看起来已超出必要的限度并对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应被视为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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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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