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银行卡贷款逾期通常并不会导致刑事指控和服刑的后果。
然而,如果该行为涉及到了信用卡诈骗罪行,那么涉案者可能将会面临司法程序。
必须明确指出,某些法定情况可以视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前置条件之一。
举例来说,若有人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擅自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件申请获取的银行卡片;
或者是盗用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进行消费;
或者是在明知银行卡已过期或禁用仍继续违规操作等等。
诸如此类的不法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此外,如果银行方面因为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而遭受损失,也可以借助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