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了看似公平的协议之后,我们需要认识到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无视它的有效性。
事实上,该协议在其被撤销之前仍然具有约束力;
然而,当协议被撤销之后,其效力即告失效,且从那一刻起开始就不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果其中一方
当事人以使另一方陷入困境、缺乏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等手法侵犯其权益,导致这类协议在成立之初便显得过于不公正的话,那么受损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