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权转移效力之详述如下:
首先,阐述公司债权转移的内部效应。
此方面之效力主要涉及到债权转让方与接受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具体体现如下几点:
(1)债权从转让方手中转至接受方;
(2)伴随主债权之转让,附属于主债权的其他从属权益,例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亦将随之移转,但在此过程中,仅限于债权人特有的那些从权利不会发生转让;
(3)转让方须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实存并无任何权利瑕疵。
其次,探讨公司债权转移的外部效应。
在这部分,我们着重分析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产生的法律影响。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不再有权继续向前述转让方即原债权人履行相关债务;
(2)债务人需要承担起向接收方即新的债权人履行相应义务的责任;
(3)在收到债权转让的通告之后,债务人可向接收方提出针对转让方的抗辩理由。《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