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犯罪案件的审结时间,通常在两个月之内,会由司法机关做出最终的审判结论。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类案件被划分为“公诉案件”。
面对公诉案件,国家法庭务必于收到检察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的起诉文件之后,在2个月内进行宣判,如有特殊原因,最晚不超过3个月。
如果该案件存在复杂的情节,例如需要进行追捕或证据收集等操作的,在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下,可以延期3个月审理;
如果案件情况特别特殊且需要继续延缓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汇报并获得批准。
关于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理进程,应当于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同时附带有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况之一者,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进一步延迟三个月进行审理;
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延期,亦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获取批准方可执行。
至于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新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另外,当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补充侦查完毕后,将案件再行移送到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应该重新计算其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