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的破裂而被轻易割舍。
即便是在
离婚之后,孩子无论是跟随父亲或是母亲生活,他们仍然拥有亲生父母的身份。
同样,父母在离婚之后对孩子仍然享有
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合法权益及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幼儿而言,母亲成为其
监护人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先性。
然而,当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时,如果父母无法就
抚养权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当地人
民法院依照实际情况,秉持着保障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那些已经成年的孩子,他们的真实意愿理当获得充分尊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