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取决于究竟由哪方
提出离婚请求。
若女方身怀六甲之时,而男方提出涉及其婚姻之解除,则男女双方所签署之
离婚协议通常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倘若女方在妊娠期间主动请求
离婚,抑或是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认定为有充分正当理由之下男方向法院申请
解除婚姻关系,在此情形下,是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并正式
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男女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