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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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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时婚前财产跟债务要怎么计算

曾* 安徽-马鞍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2.08 01:09:52 362人阅读

二婚婚前财产债务要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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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二婚中婚前财产界定清晰,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个人财产,像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以及婚前银行存款等,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判断标准是债务产生于结婚前,如婚前的助学贷款、信用卡欠款等。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为减少婚前财产和债务方面的纠纷,可采取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方式,明确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归属。

提醒:
二婚涉及婚前财产和债务问题较为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意见进一步分析。

2026-02-08 07: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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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财产和债务性质
在二婚中,仔细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以财产和债务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前为标准判断,像婚前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婚前银行存款属于婚前财产;婚前的助学贷款、信用卡欠款等属于婚前债务。

(二)采取防范措施
为避免日后纠纷,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让公证机构确定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归属;也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财产和债务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2-08 05:3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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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婚时,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前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车,还有银行存款等。
2.婚前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像婚前的助学贷款、信用卡欠款等。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可能算共同债务。
3.为避免纠纷,可婚前做财产公证或签协议,明确财产和债务归属。

2026-02-08 04:3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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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二婚时,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婚前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婚前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协议避免纠纷。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已取得的财产,不会因婚姻延续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以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前为准,像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婚前银行存款等。婚前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以债务产生时间是否在结婚前判断,如婚前的助学贷款、信用卡欠款等。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就可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为保障双方权益、避免日后财产和债务纠纷,可选择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和债务范围及归属。若你在二婚财产和债务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8 03:2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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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婚时,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已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判断以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前为准,像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婚前银行存款等。婚前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判断依据是债务产生时间是否在结婚前,如婚前助学贷款、信用卡欠款等,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2.为避免婚前财产和债务纠纷,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借助公证机构明确财产和债务状况;二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在协议里清晰界定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归属。

2026-02-08 01:44:47 回复

24小时跟着对方,并不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的,不属于非法拘禁行为,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16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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