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在未得到妻子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车辆抵押,则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布抵押合同为无效行为。
理由在于,车辆作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丈夫擅自进行抵押活动,本身便构成了非法行为。
关于抵押,实际上是由抵押人和被抵押人(即债权人)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商定的,商业不动产并不会发生占有变化,而是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
一旦发生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评估并处理抵押物,以便从所得卖得款中优先偿还欠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