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关于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问题,这主要是以
扶养人失去劳动能力为依据,同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域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得出。
而在被
抚养人尚处于未成年阶段时,抚养期限会被计算至十八周岁;
倘若被抚养人已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且也没有任何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抚养期限将延长至二十年为止。
然而,如果被抚养人的年龄达到六十周岁以上,那么每年的抚养期限将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逐年递减;
若被抚养人年满七十五周岁,那么最后的抚养期限则只会被计算为五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