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存在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可能情况。
这种行为通常是指持卡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超越了发卡银行设定的透支限额或期限,且经过该行两次
催收后仍超过三个月未予归还的现象。
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它所带来的后果主要包括:
1、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2、产生利息费用:
根据每日利率0.05%进行计算,利息自消费记账之日起开始计算;
3、产生
滞纳金:
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每月进行结算;
4、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
追讨;
5、自还清欠款之日起五年内,持卡人将无法在银行办理任何信贷类业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