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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我的名义贷款把钱借给别人。现在还不上了?

pub****068 吉林-吉林市 银行纠纷咨询 2026.02.09 22:02:52 417人阅读

你好我以我的名义贷款 把钱借给别人。现在还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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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26856条

虽然钱借给别人,但贷款是以你名义办的,还款责任在你。你得先想办法凑钱还上贷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高额罚息。之后,找实际用钱的人追讨欠款,保留好借款凭证,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若对方不还,可去法院起诉。

2026-02-09 22:09:48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名义股东就是显明股东。通常持有的股份为代持股份,对于其是否可以直接转让股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内部转让而言,当股权代持的约定股东内部人员全部知情,且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不得单方转让股权时,基于合同的约定条件,当名义股东对内股东直接转让股权时是受限制的。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对外转让股权时,则基本上没有条件限制。我国股权属于登记对抗原则,存在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即具备对抗效力和“外观形式”,对相对方来说,有足够的理由判定股权的直接归属,因此名义股东可以依此自由处分自己的具体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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