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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什么?

请问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03 13:15:09 已帮助26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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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在不违反以下各项条件的前提下,有权将其享有的债权整体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依据债权本身的特性判定其不可进行转让;
(2)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明确约定而禁止转让;
(3)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明文规定坚决禁止转让。
然而,如果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约定,决定非金钱债权不可转让,则这一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同样的,在金钱债权的流转问题上,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禁止转让,那么这一约定也不能对抗合同关系之外的善意第三方。
另据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诠释,债权人如欲对外转让其享有的债权,若在此过程中未曾就此事宜通知债务人为其注意,那么这一转让行为对于原债务人来说并不产生法定效力。
此外,关于债权转移的通知,无任何撤销之可能,除非受让人明确表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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