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背负
债务,却未进行家庭
财产分割,这时子女是否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呢?这种情况的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如果父亲丧失了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或仅存有限行事能力,并且子女身为
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将肩负起代替亲人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其次,当父亲仍然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他应独自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并承受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此时子女无需承担代父还债的责任。
再者,当父亲不幸离世后,子女作为合法
继承人,在
继承完死者的全部遗产以后,应当承担以遗产价值为主体的债务偿还责任。
然而,超过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则不应由子女来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子女若选择
放弃继承权,便不必履行清偿责任。
但如子女自愿为已故父亲偿付债务,法律对此并不加以禁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