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问题,我们将其划分为三类,分别为"数额较大",即相关款项超过人民币3000元;
"数额巨大",即相关款项在人民币3万元及以上;
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即相关款项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在界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它并非唯一关键因素。
2、对于共同实施诈骗的案件,我们将会以犯罪者参与共同诈骗所涉及的总金额作为评判刑罚的依据,同时还会根据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角色分工、产生的影响以及实际获取的非法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作出判罚。
3、针对诈骗公私财物的罪行,如果相关款项数额达到"较大"级别,那么违法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单独处罚金的惩罚;
倘若相关款项达到了"巨大"级别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对应刑期将会提高至三年到十年之间,同时也可能受到罚款或罚金的处理;
而若相关款项达到了"特别巨大"级别或存在其它更严重的情节,刑期将会被延长至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可能被课以额外的罚款或没收财产。
在此基础上,若还有其他法规对此有所规定,则应按照相应的法律予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