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助型网络犯罪活动中,对于提供技术支援所得的相应酬劳,将会被依法要求返还。
这是因为源于提供技术支援而获得的酬劳,符合赃款定义,因此从帮助型网络犯罪角度出发,退还赃款就可视为减轻犯罪情节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惩罚力度,甚至有机会完全豁免刑法责任。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此类犯罪行为者通常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形式的处罚。
然而,如若能主动退回赃款,将有助于极大地减轻刑罚或者争取到刑法上的无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