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误工费的索赔,必须附带相关
证据以进行详细的阐述,具体来说,包含以下步骤:
1、提供能够证实个人收入状况的相关文件。
其中最为主要的是《收入证明》,对于有稳定
工资来源的
劳动者,敬请用人单位向我们提供受害者在过去一年的工资明细以及企业
营业执照的副本
复印件,同时加盖
公司公章作为证明。
《收入证明》应当详细列明
受害人在公司服务期间所担任职务,以及在过去一年内的平均月薪之详细信息。
2、提供有关误工时间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类文件主要包括《
病历》或者《出院小结》等。《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