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存在无法承担的还款压力,导致逾期的情况发生,在此种情况下,持卡人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无论所负债务数额大小,持卡人均应力求偿还一部分,哪怕仅为几百元。
只要手头资金充足,即可尽力还款,无论金额大小。
通常情况下,银行不会对这种情况进行诉讼,但如若持卡人完全拒不还款,且通信方式亦未畅通,那么银行很有可能会诉诸法律。
关于信用卡逾期问题的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持卡人,一旦因职业生涯的中断、健康状况的恶化或其他突发事件而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在最终还款期来临前,持卡人应该主动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说明自身的财务状况,证明其并非故意拖欠贷款,并试图申请延迟还款及利率优惠。
其次,银行很可能会基于持卡人的主动行为及其良好的信誉历史,批准延迟还款,并与持卡人共同制定双方均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涵盖还款期限、利率折扣及每月还款金额等细节。
再次,如果由于个人疏忽,未能及时还款,在发现逾期之后,务必尽快完成还款,最好能够全额支付。
同时,应致电银行客服部,说明非恶意违约。
如果过去的还款记录一直优秀,并且逾期时间较短,且在发现逾期之后能够迅速完成还款,那么持卡人就有可能不会被记录在人行的不良纪录中。
然而,为了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持卡人需时刻关注银行发送的账单通知以及追讨文件,以便防止逾期现象。
此外,信用卡还款信息将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持续记录达24个月之久,即由信用卡逾期还款引起的不良信用纪录将会在该征信系统内保留长达两年的时间。
若持卡人停止使用该信用卡,相关的记录也将随之消失。《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