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发生后实施逃逸行为,那么对于逃逸一方而言,其将被视为需对该次事故承担所有责任。
然而,如若能够证实对方确有过失行为,行为人则可据此申请减轻自身的责任负担。
由此可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认定为是对事故负有全责的责任人。
此外,对于那些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人,他们同样需要对此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