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婚姻破裂的财产分配程序过程中,以下若干相关议题将有可能被涉及:
首先,关于离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其处理方式可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共识;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结果的话,便应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法律规定的照顾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其次,当夫妻中的一方由于承担了更多的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者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的责任而付出了较大的代价时,在离婚之际,该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另一方则必须对此予以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