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项目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占用耕地的补偿,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1.3万元,而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2万元,至于菜田则是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3万元;
其次,对于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1.76万元,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2.64万元,菜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4.4万元;
再次,对于占用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补偿,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0.64万元;
接着,对于占用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0.72万元;
最后,对于占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利用地的补偿,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0.16万元。
此外,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若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