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回答您的问题,即“
帮信罪”是否会与诈骗罪产生
竞合关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
犯罪类型,其主要特征在于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精心策划和实施各种手段,编造
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从而达到欺骗他人并获取财物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对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其次,关于“帮信罪”,它是一种相对较轻的
犯罪,其法定最高刑期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
司法机关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被告人的罪行及
量刑标准,包括行为对象的数量、被帮助对象犯罪的严重程度、行为发生的次数、所获得的利润数额以及对网络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和“帮信罪”虽然都是针对
财产权益的犯罪,但它们的性质却有所不同。
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帮信罪”则主要涉及到
扰乱公共秩序的问题。
因此,如果提供“两卡”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具体法益的侵害,那么就有可能同时触犯两个
罪名;
反之,如果这种侵害是抽象的、概括性的,那么就不太适宜将其视为诈骗罪的
共犯。
至于一般的帮助行为,例如提供场所或者资金支持等,通常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但是,“帮信罪”的帮助行为仅限于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领域。
在这个特定的范围内,确实存在着两个罪名之间的竞合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